海南省国土资源厅11日介绍,经过半年清理,该省初步认定需处置的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有23.8万亩,其中疑似闲置建设用地12.2万亩。
海南省自2016年10月开始,利用半年时间摸清建省办经济特区后已核发土地权属证书的国有建设用地数量、分布、开发利用等情况,建立完善地籍档案。随后展开处置存量国有建设用地工作,并完善相关政策。
经过清理,海南各市县已颁发土地权属证书的国有建设用地共25.6万宗265万亩(不含集体建设用地和军事用地),占海南土地总面积的5%,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51%。初步认定需处置的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有4288宗,其中疑似闲置建设用地1726宗、疑似低效利用建设用地785宗6.2万亩、已开发建设用地1777宗5.4万亩。
根据《海南省存量国有建设用地专项清理处置行动方案》,海南省政府已派出6个督查组赴18个市县实地指导、监督、督查清理处置工作,明确界定确属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因履职不到位造成土地闲置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记者在海南省澄迈县看到,一块605亩的闲置土地被依法收回使用权后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继而以挂牌方式重新出让,日前新项目用地单位已进场施工。
自2013年以来,海南省已开展两次大规模的闲置土地专项处置行动,对规范土地开发利用行为、*大化发挥土地资源效益发挥积极作用,该省将进一步解决土地历史遗留问题,规范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应、开发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