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据海南省召开的全省经济工作会议消息,2016年底海南省商品房库存约2560万平方米,比去年减少930万平方米,去化期从去年底的45个月降到23个月。
会议指出,在“两个暂停”调控新举措下,预计2016全年海南省房地产销售面积1473万平方米、销售额1429亿元,分别增长40%、45.4%,同时房地产投资仅增长5%,而2013年、2014年、2015年房地产投资增幅分别高达35%、19.6%、19%。
此外,会议预计2016年海南房地产开发投资占整个固投比重为48.5%,下降2.3个百分点,非房地产开发投资比重上升;民间投资完成2236亿元,增长16.7%,占整个固投比重达到60.6%。
对于2017年,海南省省长刘赐贵在会议上表示,全省将继续加大房地产“去库存”力度,坚定不移继续实施“两个暂停”政策,更精准推动房地产去库存,进一步缩短去化期,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防止大起大落。
此外,海南全省将推行商品房精装修,对不符合装修质量、不讲诚信、通过装修谋取暴利的从严依法依规惩处,维护国际旅游岛应有形象。
而早在今年2月份,海南“22号文”就出台“两个暂停”政策:暂停办理新增商品住宅(含酒店式公寓)及产权式酒店用地审批(包括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审批、土地供应审批、已供应的非商品住宅用地改为商品住宅用地审批、商品住宅用地容积率提高审批);暂停新建商品住宅项目规划报建审批。
在12月9日的通知中,海南省称,未列入“两个暂停”的市县,每年商品住宅(含酒店式公寓,下同)规划报建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近两年年均商品住宅销售面积;列入“两个暂停”的市县,每年商品住宅规划报建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近两年年均商品住宅销售面积的50%。
同时,五指山、保亭、白沙、琼中4个中部生态核心区市县,应从严控制房地产特别是商品住宅开发,不再以商品住宅库存消化期作为是否实施“两个暂停”的依据,直接列为实施“两个暂停”管理的市县。
此外,各市县商品住宅项目规划报建应优先安排用于分期开发项目、存量商品住宅用地项目、产业园区配套住房项目,以及具有二级(含)以上开发资质或母公司、平行子公司具有一级开发资质的房地产企业开发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