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庆假期的*后一天,海南省澄迈县、东方市和文昌市相继发布了关于解除房地产限购限售政策的通知,引发了市场的广泛关注。这一政策调整被视为地方政府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
10月7日,澄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澄迈县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回应群众关切,促进澄迈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澄迈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取消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购买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无需审核购房人资格,同时取消商品住房转让限制年限规定(有限制产权转让的除外),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即可转让。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同样在10月7日,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也发布了《关于调整有关住房限制性措施的通知》。通知明确,为深入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有关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滨海型新型城镇化建设,打造实力、魅力、活力东方,决定调整有关住房限制性措施。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购买东方市商品住房无需审核购房人资格,同时取消商品住房转让限制年限规定,商品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即可转让。东方市还鼓励各类人才到当地创业就业,以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同样在10月7日晚间,文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也发布了《关于全面取消我市商品住房购买及交易限制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因城施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文昌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全面取消我市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购买及交易限制政策,即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不再进行购房资格审查、不再限制购买套数等,且商品住房在取得不动产证后即可上市交易。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执行期间如国家和省出台新的政策规定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此次海南多地解除房地产限购限售政策,被视为地方政府在应对房地产市场波动、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方面的重要举措。随着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监管的不断加强,许多城市的房价开始出现波动,特别是在重点城市,限购限售措施使得许多购房者望房兴叹。而海南此次的政策调整,显示出地方政府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方面的强烈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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