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为了积极稳妥化解房地产风险,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的合理融资要求,促进三亚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三亚监管分局联合引发《三亚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工作方案》。
原文如下: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三亚监管分局
关于印发《三亚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金融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建房〔2024〕2号)等规定,积极满足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将《三亚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三亚监管分局
2024年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亚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工作方案
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建房〔2024〕2号)等规定,为积极稳妥化解房地产风险,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的合理融资要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特建立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发挥城市人民政府牵头协调作用,搭建政银企平台,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精准支持开发企业融资需求,妥善化解房地产企业风险,确保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二、工作目标
通过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定期组织各方会商,研判我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和融资需求,综合考虑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及房地产企业开发资质、信用、财务、资产等情况,向金融部门推送给予支持的房地产项目名单,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金融机构精准对接,协调解决房地产融资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妥善化解房地产风险。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和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设立融资协调机制工作组,会商确定融资支持房地产项目名单及相关事宜。
组 长:薛永森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何大哲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侯迎华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林芳俊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吴智宇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三亚监管分局局长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融资协调机制工作组日常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筹融资协调机制全面工作;定期向金融机构推送房地产项目名单及相关金融提示;按季度向省级部门报告协调机制工作情况;负责协调开发企业,收集其融资诉求信息;审核开发企业资质,督促其如实报送资产负债、销售等情况;会同金融机构做好信贷和预(销)售资金监管;根据金融机构要求,提供房地产项目建设运营等信息。
(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三亚监管分局:负责协调金融机构,积极对接房地产项目名单内企业;督促金融机构做好开发企业信用、财务审查工作;督促金融机构针对目标开发企业,制定专项融资方案;督促金融机构建立授信绿色通道,加快业务审批;督促金融机构做好融资审核,避免出现新的金融风险。
(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集开发企业名下土地及房产信息;依据开发企业和金融机构申请,做好抵押权登记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房地产项目尽快办理相关建设所需证件;根据工作组要求,及时报送抵押、查封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落实。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化解房地产风险的具体措施,各部门应高度重视,依托协调机制,综合考虑开发企业的资质、信用、财务及其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情况,支持开发企业合理的融资需求和项目建设,同时管控新的金融风险,将中央的惠企政策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根据工作分工,各部门应利用工作机制,加强内部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积极联系对接开发企业和金融机构,做好信息传达和问题处理,优化办理流程,及时公示相关信息,合力做好融资协调工作。
(三)主动作为,融通银企。各部门应根据工作安排,建立联系人制度,主动与开发企业、金融机构进行沟通,掌握开发企业诉求和金融机构融资意愿,收集房地产项目信息及融资所需资料,保障开发企业与金融机构精准对接和有效沟通,解决融资中存在的问题,积极促成融资及银企互信。
来源: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