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亚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获悉,根据主管局的通知,依据住建部、国家发改委等7部位《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加强房源信息尽职调查,加强房源信息发布管理。自2016年9月12日起,三亚办理存量房房屋交易之前需将待售房源上传到“三亚市房地产服务网”及三亚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的LED显示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结束后方可办理房屋交易网签备案。
此外,由经纪机构代售的房屋,经纪机构代为发布房源信息公示。由买卖双方自行达成交易的房屋,可自行登录网址发布房源信息公示或到三亚市房地产服务中心窗口办理房源信息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