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行不动产登记后,房产过户需提供土地证,不少市民傻眼,意味着有房产证无土地证今后二手房交易难。
“以前过户房产只要提供房产证,为什么现在还要土地证?我从来没见过土地证,怎么办?”近日,有市民电话投诉。记者从海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到,自7月25日该中心开始办理业务以来,至8月5日,全市已受理了各类业务办件约3000宗。与此同时,一些涉及登记方面的遗留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其中,房产过户需要提供土地证的问题反映尤为突出。
市民:房产过户要土地证,都没见过它长啥样
近日,部分市民来电称,在不动产登记时,对房产过户需提供土地证一事非常不解。
“小区里都在议论,我们业主基本上都没有土地证,只有房产证。过户不是有房产证就行了吗,怎么现在这么复杂?”家住海口现代花园的徐女士说。提到土地证,王女士也很郁闷。王女士在现代花园有两套房产,其中一套在二期,目前已经有了房产证和土地证,两证都在政务中心领取的,但一期的房子至今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
“我到国土部门问过,我们小区的土地没问题,开发商手中有大证,只要开发商积极配合分割给每户业主就可以了,但不知道为什么开发商对一期的土地证办理有点推脱。”王女士说。
现代花园一期开发商海南现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售楼处工作人员解释,目前开发商正在进行三期的一些证件办理,一期的土地证也会给业主们办理,但一期的土地涉及两个单位的地块,而二期的土地归属一个单位,因此一期土地证在办理过程中手续比二期要麻烦。
不动产登记原则>>>依申请——登记——一体登记——连续登记——属地登记
一体登记是指不动产将全面实现“房地关联,落宗落幢”。房产过户时,需提供土地证,将土地证信息登记在不动产证书中。
海口2个不动产登记点不受理单纯旧证换新证:
海口市国土大厦一楼不动产业务受理大厅(海口市国贸二横路11号)。咨询电话:66770536。主要受理大批量不动产权利登记业务。
海口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海口市滨海大道42号)。咨询电话:68522108。主要受理各类不动产权利登记。
海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不动产登记大厅暂时还不受理单纯旧证换新证的业务。
不动产登记后房产交易有何不同?
一:过去能直接在住建部门办理房产转让,现在土地登记资料缺失不能办理。
二:房产过户同步办理土地转让还必须依法报政府批准,涉及划拨土地转让的,需缴纳土地出让金。
三:过去可以分开办的房屋抵押,现在必须捆绑办理。
海口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长期以来,房、地分散登记,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启动后,许多涉及登记方面的遗留问题也逐渐显现。面对这些问题,中心会将遗留问题收集整理,及时梳理、总结、提炼处理遗留问题的方法,逐步提出解决意见上报,适时出台业务指导意见,从而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规范、高效破解疑难问题。
相关新闻>>>海南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早已实行分割登记
2003年底,为加强国有土地权属管理,完善土地登记制度,推进全省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当时的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登记暂行办法》。
房屋出售
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的,应领取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明书。
商品房开发建设单位取得销(预)售许可证15日内,须向市、县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分割转让证明书。
商品房销(预)售时,商品房开发建设单位应将所购房屋对应的分割转让证明书交付购房者,购房者凭该证书及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现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土地部门接到申请后在15个工作日内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划拨土地建房
以划拨土地所建的房改房,可直接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登记手续,在该房进入市场时再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以划拨土地建设商品房、集资房、解困房、经济适用房的,应先补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再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及登记手续。
不动产登记为何耗时较多
与传统的房产证、土地证相比,不动产权证书增加了全国唯一的不动产单元号,作为不动产的“身份证号码”,有利于更好地保护不动产权利人权益。但为了获得不动产单元号,需要经过外业调查、测量,内业数据套合、整理、检查、拓扑关系处理、入库等一系列“落宗落户”过程,这也直接导致与单纯的房屋登记和土地登记相比,不动产登记需要更长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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