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三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挂牌出让位于三亚市海棠湾控规HT04-07-01地块。详情↓↓↓
三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三自然资告字〔2021〕17号
根据三亚市推进没收违建别墅问题项目后续处置的工作方案要求及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挂牌出让海棠湾控规HT04-07-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没收建筑物有关事项的批复》(三府函〔2021〕335号),经三亚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处罚及建筑物罚没情况
(一)土地处罚情况
2014年10月8日,原三亚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向三亚棠棣庄园投资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三土环资察〔2014〕437号),指出该公司在未经依法批准的情况下,建设棠棣庄园配套设施项目,建筑占地面积2032平方米,其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属于违法占地,责令该公司在一个月内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对该公司按非法占用土地面积处30元/平方米罚款,共计罚款60960元。该公司于2014年10月15日缴交完罚款。
2018年1月10日,原三亚市国土资源局向三亚棠棣庄园投资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三土罚决字〔2018〕4号),指出该公司在未经依法取得用地审批手续情况下在项目发证用地红线范围外建设棠棣庄园项目,该建筑物占地面积12017平方米,责令该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该公司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2903平方米土地上违法占用建设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责令该公司拆除在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488平方米土地上违法占用建设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现状地类为村庄、建制镇和铁路用地的6417平方米土地,按50元/平方米处以320850元罚款,对现状地类为灌木林地、果园、坑塘水面和有林地的5600平方米土地,按80元/平方米处以448000元罚款,共处768850元罚款。该公司于2018年1月15日缴交完罚款。2019年12月18日,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关于更正“三土罚决字〔2018〕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第二项相关内容的函》(三自然资察〔2019〕183号)将原三土罚决字〔2018〕4号文第二项“没收你公司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2903平方米土地上违法占用建设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责令你公司拆除在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488平方米土地上违法占用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更正为“没收你公司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9157平方米土地上违法占用建设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拆除你公司在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2860平方米土地上违法占用建设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
2019年8月19日,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三亚棠棣庄园投资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三自然资罚决字〔2019〕7号),指出该公司在未依法取得用地审批手续情况下,建设棠棣文化生态旅游观光园附属设施项目,占地面积1651平方米,属违法行为,责令该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该公司符合多规合一1637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拆除该公司不符合多规合一14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按80元/平方米处以13.2080万元罚款。该公司于2019年9月24日缴交完罚款。
2020年12月25日,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三亚棠棣庄园投资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三自然资罚决字〔2020〕32号),指出该公司在原已立案查处的违法占用的12840平方米的土地外仍有1236平方米地块超出发证用地红线进行了建设,属于违法占地行为,责令该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该公司非法占用的1236平方米土地上新建建筑物和设施;对土地利用现状为建制镇35平方米的土地,按50元/平方米处以1750元罚款,对土地利用现状为果园1201平方米的土地,按80元/平方米处以96080元罚款,共处罚款97830元。该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缴交完罚款。
(二)建筑物罚没情况
2014年10月8日,原三亚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向三亚棠棣庄园投资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三土环资察〔2014〕437号),依法没收该公司在棠棣庄园配套设施项目1号、2号楼超发证范围违法占地建设部分,该部分建筑占地面积为1925.39平方米,建设规模为3852.54平方米。2021年2月9日,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没收的该部分建筑移交给三亚市财政局,并签订了《移交非法财物没收清单》。
2018年1月10日,原三亚市国土资源局向三亚棠棣庄园投资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三土罚决字〔2018〕4号),依法没收棠棣庄园项目1号、2号、3号、4号楼超发证范围违法占地建设的建筑,该部分建筑的占地面积为9157平方米,建设规模为3323.04平方米。2019年12月24日,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没收的该部分建筑移交给三亚市财政局,并签订了《移交非法财物没收清单》。
二、挂牌出让标的情况
(一)本次出让宗地位于海棠湾控规HT04-07-01地块,CGCS2000坐标系面积10926.13平方米(海南平面坐标系面积10920.94平方米),用地四至及界址坐标详见地块勘测定界图。该宗地规划用地性质为零售商业用地(用地代码:B11),对应土地用途亦为零售商业用地。该宗地具体情况见下表(表一)。
(二)本次附带出让的地上没收建筑物为“三亚棠棣文化体育生态旅游观光园项目”配套建设编号为1#楼、2#楼的房屋和编号为3#楼、4#楼的房屋增建部分。该4栋房屋的总层数均为4层(地上3层,地下1层)。其中:1#楼房屋的计容建筑面积为2513.88平方米,2#楼房屋的计容建筑面积为2516.87平方米,3#楼房屋增建部分的计容建筑面积为1157.88平方米,4#楼房屋增建部分的计容建筑面积为986.95平方米。因此,编号为1#楼、2#楼的房屋和编号为3#楼、4#楼的房屋增建部分,其计容建筑总面积为7175.58平方米,均在上述处置违法地中。具体情况见下表(表二)。
根据《海南省建设用地出让控制指标(试行)》规定,鉴于海棠湾控规HT04-07-01地块在省级六类产业园区范围内,规划用地性质为零售商业用地,属旅游产业中的零售商业用地,投资强度指标为300万元/亩,年度产值指标为450万元/亩,年度税收指标为15万元/亩。以上出让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该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
三、出让标的评估及农用地转用税费情况
(一)根据有资质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评估,并经评估专家小组评审通过,该出让标的评估情况如下:
1.土地评估单价为4127元/㎡(折合275.13万元/亩),土地评估总价为4509.2139万元;
2.建筑物评估单价为3041元/建筑㎡,建筑物评估总价为2182.0939万元(以计容建筑面积核算)。该宗地及地上没收建筑物的评估总价为6691.3078万元。
该宗地在办理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手续时,占用农用地1.0774公顷(不含耕地)。根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的规定,三亚市耕地占用税适用标准为35元/平方米,该宗地耕地占用税为37.7090万元。同时,根据财政部、原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的《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48号)第二条规定,三亚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为42元/平方米,该宗地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为45.2508万元。
综上,该宗地及地上没收建筑物的评估总价、耕地占用税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合计6774.2676万元。本次挂牌出让起始价为6775万元。
(二)开发建设要求
1.竞买人须在签订《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三亚市国家安全局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2.竞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要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和合同约定,及时动工兴建,并按合同约定期限建成,若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建成,应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延期。否则,市人民政府将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3.该宗地项目建设须按省、市装配式建筑有关政策要求执行。
四、竞买事项
(一)竞买人资格范围: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根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加强土地供应竞买人资格审核的通知》(琼自然资函〔2020〕1753号)的要求,因该宗地属于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已经处置到位并组织供应的土地,因此严格限制原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人参与竞买。同时,竞买人须出具书面承诺:如竞得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应严格按照规划的相关要求进行开发建设。该标的竞买人资质由三亚市国家安全局负责初审。
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土地出让挂牌:
1.在三亚市范围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
2.在三亚市有闲置土地、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商品住房、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并未及时纠正的。
(二)保证金及付款方式:报名参加竞买人须提交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根据2021年2月17日三亚市人民政府对《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调整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保证金缴交比例、土地出让金缴纳额度及缴款时间等有关问题的请示》的批示精神,该宗地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4065万元整(即挂牌出让起始价的60%),竞买人交保证金之前必须先通过挂牌出让竞买人资质的审查。三亚市国家安全局出具初审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
竞买人竞得该宗地使用权及地上没收建筑物,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后,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宗地的成交价款。同时,竞得人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纳完全部土地出让金。逾期未付清土地出让金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由受让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竞买申请人可于2021年6月3日至2021年6月30日到三亚市房产信息中心(海南南部拍卖市场有限公司)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大厅3号窗口(土地矿业权交易)咨询和购取《挂牌出让文件》(《挂牌文件》为本公告组成部分),有意参加竞买的,应提交书面申请并按《挂牌文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后,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2021年6月30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参加竞买资格。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进行。该宗地挂牌时间为:2021年6月22日09时00分至2021年7月2日17时00分。
(五)确定竞得人原则:
1.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并符合竞买条件,确定该竞买人为竞得人。
2.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确定出价*高且不低于底价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确定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
3.在挂牌期限内无人应价或者竞买人报价均低于底价或不符合其他条件的,不确定竞得人。
4.在挂牌期限截止前10分钟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则对挂牌宗地进行现场竞价,出价*高且不低于底价者为竞得人。
(六)本次竞买活动进行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报价。
(七)成交价款含耕地占用税,其他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缴纳。
(八)其它事项:该宗地以现状土地条件挂牌出让。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
联系电话:88364406
66529845 65303602
联系人:赵先生(13807527707)
地址:
1.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三亚市房地产服务中心7楼7005室——海南南部拍卖市场有限公司
2.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大厅3号窗口
查询网址:
http://www.landchina.com
http://zw.hainan.gov.cn/ggzy/
http://lr.hainan.gov.cn
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5月31日
来源: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