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口江东新区一块98亩地块租赁使用权对外招商合作,拟建江东企业港项目。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暂定为15年,具体期限以招商方与资规局签订的土地使用租赁合同为准。
据海口市人民政府网招商公告显示,该地块位于江东大道与兴洋大道交汇处往东480米处,哈罗公学斜对面,暂定目标地块的宗地号为【K20060062】,容积率暂定1.2。地块内主要地上建设内容为办公服务、商业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其中不低于65%建筑面积的物业用于办公服务。本项目规划区内根据政府批准指标建成的物业属双方的共同合作利益,按股比分配项目运营利润。
按规定,租赁期限届满前,投资方可通过项目公司向政府申请办理续租或出让手续,对于未申请续租或出让的,或虽申请但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政府无偿收回,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由政府随土地使用权一并无偿收回。
公告要求,申请人(或其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关联公司)须为世界500强企业前100强。申请人(或其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关联公司)控股并开业/运营商业项目累计数量不少于40个,且2个及以上商业项目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含商业公寓、地下停车场及办公面积)超过10万平米。
招商保证金为2000万元人民币,必须在2020年9月28日下午17:00之前到达招商方指定账户(以招商方收到该保证金为准)。
附招商公告简章:
海口江东企业港项目招商公告
海口江东新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商方)以其拥有的位于海口江东新区范围内98亩国有土地租赁使用权对外招商合作。现将招商合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内容:
对招商方拥有的位于海口江东新区(江东大道与兴洋大道交汇处往东480米处,哈罗公学斜对面)的98亩(暂定容积率1.2)国有土地租赁使用权对外招商合作开发,建设江东企业港项目。
二、合作方式:
1. 招商方以该土地租赁使用权对外进行公开招商,引入具备投资、建设、运营为一体的社会投资方。
2.招商方提供土地,投资方提供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设计、报建、建设等全部所需资金),招商方不承担项目后续建设费用,根据政府批准指标建成的物业属双方的共同合作利益,按股比分配项目运营利润。
三、项目招商公告:
在海口人民政府网(http://www.haikou.gov.cn)同步发布。请意向投资方来招商方处咨询、报名并提取本招商项目相关材料(包括招商途径及方式、招商方对合作投资方的资格条件要求、不可谈判条款、申请合作、报名所需提交的文件等)。
四、公告时间:2020年9月9日至2020年9月28日下午17:00。
五、招商项目保证金:保证金2000万元人民币,必须在2020年9月28日下午17:00之前到达招商方指定账户(以招商方收到该保证金为准)。
六、提交报名文件时间:提交时间为2020年9月9日至2020年9月28日下午17:00。
七、评审时间:9月29日由招商方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标。
八、评审开标:9月30日确定*终中标人,并发布中标通知书。
九、结果公示:10月1日—10月7日,在海口市人民政府网站对招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项目《合作协议》。
十、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876083324
十一、报名地点:海口江东新区展示中心2楼产业招商办公室
本公告刊登于《海南日报》2020年9月9日A16版
来源:海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