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从海口市有关部门了解到,今年海口市商品房销售预计保持平稳,但库存压力依然存在。因此,有关部门建议海口应通过提高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调整好房地产供需关系、用好用足公积金政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取消公租房建设实行货币化补贴、加大营销力度等手段,多措并举为海口商品房“去库存”。
【今年海口市商品房销售预计保持平稳价格下行压力仍在】
据了解,2016年3月海口市销售商品房49.5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8.19%;商品房销售金额41.41亿元,同比增长70.79%;商品房均价8358.05元/平方米,同比增长1.55%。
2016年1-3月海口市销售商品房136.6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71.6%;商品房销售金额106.12亿元,同比增长60.55%;商品房均价7765.93元/平方米,同比下降6.44%;批准预售商品房89.9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9.64%。通过市场走势数据分析以及住建部关于“去库存稳市场”的指导精神,可预计2016年海口市商品房销售仍将保持平稳,但价格下行压力依然存在。
【海口市商品房库存压力依然存在 调结构去库存是未来几年的重点】
经海口市有关部门统计,扣除开发商留下自用或出租的面积后截止2015年12月海口市商品房库存量约650万平方米。据分析显示,海口市商品房库存压力仍然存在,调结构去库存仍是未来几年的工作重点。
2011-2015年,海口土地供应量对应商品房面积为1222.11万㎡,略低于商品房销售量1448.08万㎡,说明海口市目前土地供应量基本合理。
而已办理规划报建未销售面积为1014.37万㎡和已办理预售未销售面积为911.48万㎡,库存量相对较大,但基本在36个月的消化期内。已竣工面积为1395.81万㎡,基本与商品房销售面积(1448.08万㎡)持平,说明海口市项目竣工验收相对滞后,项目的验收工作力度需加大,商品房库存有压力。
已办理施工报建许可证未销售的商品房面积为1990.1万平方米,库存严重,说明海口市在建工程因各种原因进展不畅,存在已施工未达到预售条件或停工的项目较多,造成这一阶段的商品房库存特别严重。对这一部分项目有待进一步对实际情况进行梳理,将对应制定措施进行去化库存。
【“去库存”建议:海口应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取消公租房建设实行货币化补贴】
根据数据分析与实际情况,海口市有关部门建议应采取多项措施“去库存”。
首先,应提高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减少统一新建定向团体回迁商品房面积(以下简称“回迁商品房”),增加货币直接补偿安置方式,积极引导棚户区改造居民购买商品房用做安置房,棚户区居民选择货币直接补偿安置方式后,一年内购买海口市新建商品房(不含回迁商品房)用做安置房的,市政府给予补贴。搭建棚户区改造商品房安置交易平台,组织商品房项目房源转成安置房在平台上线销售,打通存量商品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的通道。
其次,要调整好房地产供需关系,结合多规合一优化房地产结构调整和科学布局,控制库存增长。对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工矿仓储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等需要改为普通商品住宅用地的,由市政府依法收回土地,按计划通过招拍挂形式组织供应;对闲置土地应严格依法处置,暂停其用于开发普通商品住宅,鼓励调整为旅游、服务、教育、文化、卫生、健康产业等建设用地。同时结合多规合一鼓励零散小地块通过多功能搭配方式进行多元化开发。鼓励转型利用,鼓励开发符合国际旅游岛建设需求、有长期税源的旅游地产(不含产权式酒店和分时度假酒店)、商业地产、医养结合的医疗健康产业、养老地产、教育产业等经营性地产。
再次,要加大金融支持,用好用足公积金政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强化社会保障。调整落户政策,配合户籍改革,实行省外积分落户制度,调整提高住房积分分值,促进省外购房人员落户。对海口市引进的经市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海口市购买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政府予以住房货币化补贴资助。对企业、机构纳入公租房管理的住房租赁收入免征营业税或增值税、房产税。鼓励开发企业自持商品住房用于出租,出租规模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按其租赁收入缴纳的营业税或增值税、房产税中市级留成部分的50%予以扶持奖励。
另外,还可以取消公租房建设实行货币化补贴,打通保障房与商品房双向转换通道,消化保障房和商品房库存。取消公租房建设,全面实行公租房货币化补贴,把公租房保障范围扩大到非户籍人口,将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和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后,海口市应继续加大营销力度,促进“移动互联网+房地产”的健康快速发展,积极推动与各全国知名专业房地产网站进行战略合作,借助其营销平台共同推广和销售海口旅游地产。(南海网记者 周静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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