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日报,今日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挂牌4宗商业地块,合计237.43亩,起始总价29.17亿元,其中有三宗地块位于坡博坡巷片区,土地面积合计214亩,用于建设商业综合体项目,另一宗位于下洋瓦灶棚改片区,土地面积22.48亩,用于引进国内外优质企业,打造智慧办公和绿色生态高端商务办公聚集区。
△地块信息汇总
据公告显示,坡博坡巷片区三宗地块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含零售商业用地40%、旅馆用地10%)及零售商业用地(含商务金融用地30%),竞买人(或享有其控股权的母公司)须持有自有注册商业品牌在国内开发并持有总建筑面积超过200万平方米的集中商场,竞买人竞得地块后,须自持比例不等的物业。下洋瓦灶棚改片区地块公告要求竞买人或享有其控股权的母公司须为2019年《财富》杂志世界排名前500强企业。
△地块位置
1起始地价创今年新高 商业红海竞争加剧
自海南自贸区(港)政策落地以来,海口市严控住宅用地出让,商业用地出让比重趋高。据网易房产统计,海口今年共挂牌58宗地块,其中商业地块28宗,多为定向出让,地价相对较低。今日挂牌的三宗坡博坡巷片区地块的起始价格就已创下今年新高,其中C-7-14地块起始价10.9亿元,单价为年内*高。此外,自2015年以来,海口多个商业综合体相继入市,形成商圈逐鹿的竞争状态。据网易房产不完全统计,海口未来商业体量逾800万方,此次三宗地块再造商业综合体,海口商业红海竞争将加剧。
附原文公告:
公告一:
海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19)第35号
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将市坡博坡巷片区棚户区C-7-14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挂牌方式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本次挂牌出让的宗地位于海口市坡博坡巷片区棚户区,土地面积为56030.36平方米(合84.05亩),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含零售商业用地40%、旅馆用地10%),土地出让年限40年。目前地块安置补偿落实到位、地上附着物已清表、土地权利清晰、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土壤无污染,具备动工开发必需的条件。根据海口市坡博坡巷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控规报审成果,该宗地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商务(B1B2)混合用地,商业计容建筑面积≥50%,商务办公计容建筑面积≤50%,容积率≤4.0, 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建筑高度≤120米(局部允许高度为150米,*终以民航部门审批意见为准),停车位按照海口市技术管理规定计算。建筑风貌按政府要求进行管控。其它要求按《海口市坡博坡巷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地块分图则》执行。
二、竞买人资格:除法律法规另有限制以及存在在海口市行政辖区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或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以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申请。(一)截止提交竞买资料当日,竞买人(或享有其控股权的母公司)须持有自有注册商业品牌在国内开发并持有总建筑面积超过200万平方米的集中商场,须提交房地产证复印件。(二)非海口市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在海口市注册成立法人项目公司(持股须50%以上,不含50%)或全资子公司,由项目公司(持股须50%以上,不含50%)或全资子公司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并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的宗地拟设起始价为109259.202万元,采取增价方式竞价,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竞买人在报名时需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65555.5212万元人民币。
四、竞买咨询及报名期限:有意竞买者请到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地址:海口市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五楼)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3号窗口查询,凭有效证件索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并按挂牌出让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报名时间:2019年8月15日9:00至2019年9月9日16:00(北京时间)。
五、挂牌时间、资格确认及挂牌地点:(一)挂牌起始时间:2019年8月30日9:00(北京时间)。挂牌截止时间:2019年9月11日16:00(北京时间)。(二)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于2019年9月11日16: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三)地点: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大厅。本次竞买活动挂牌报价阶段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
六、其它注意事项:(一)本次挂牌宗地用于开发建设商业综合体项目;(二)本宗地按现状出让;(三)竞买人竞得该宗地,建成后项目自持比例须不低于10%,自持物业用于高端商务酒店经营;(四)该宗地项目建设鼓励采用装配式建造,若需要实施装配式建筑,应符合装配式建筑相关规定;(五)按照《关于印发<海南省建设用地出让控制标准(试行)>的通知》(琼国土资规〔2018〕7号)有关规定,鉴于该宗地不在省级六类产业园区范围内,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商务混合用地,属于房地产业中的零售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旅馆用地,因此该地块的投资强度指标设定为1500万元/亩,年度产值及年度税收不设指标。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于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须与海口市商务局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六)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已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竞得人应在按现状交地后1年内动工,动工后4年内完成项目建设。超出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海南省和海口市的有关管理规定;(七)挂牌成交后,土地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为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定金为成交价的10%;(八)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应当与挂牌人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挂牌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9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九)税金由竞得人按税法规定交纳,拍卖交易服务费按规定收取;(十)受让人凭土地出让金发票及完税证明等材料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0898)68531700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898)65303602
网上查询:www.landchina.com
http://zw.hainan.gov.cn/ggzy/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8月8日
公告二:
海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19)第34号
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将市坡博坡巷片区棚户区C-7-1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挂牌方式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本次挂牌出让的宗地位于海口市坡博坡巷片区棚户区,土地面积为41937.12平方米(合62.91亩),土地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含商务金融用地30%),土地出让年限40年。目前地块安置补偿落实到位、地上附着物已清表、土地权利清晰、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土壤无污染,具备动工开发必需的条件。根据海口市坡博坡巷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控规报审成果,该宗地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商务(B1B2)、交通场站(S4)混合用地;其中商业(B1)计容建筑面积≥70%,商务(B2)计容建筑面积≤30%,容积率≤4.0, 建筑密度≤56%,绿地率≥15%,建筑高度≤120米(局部允许高度为150米,*终以民航部门审批意见为准),停车位按照海口市技术管理规定计算。建筑风貌按政府要求进行管控。须结合城际高铁城西站、公交站,统一设计、统一开发,达到交通一体化效果,竞得方须按政府及相关部门认可的方案配建公交枢纽,建筑面积≥5000m2,建成后需无偿移交给市政府指定的接收单位。其它要求按《海口市坡博坡巷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地块分图则》执行。
二、竞买人资格:除法律法规另有限制以及存在在海口市行政辖区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或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以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申请。(一)截止提交竞买资料当日,竞买人(或享有其控股权的母公司)须持有自有注册商业品牌在国内开发并持有总建筑面积超过200万平方米的集中商场,须提交房地产证复印件。(二)非海口市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在海口市注册成立法人项目公司(持股须50%以上,不含50%)或全资子公司,由项目公司(持股须50%以上,不含50%)或全资子公司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并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的宗地起始价为75486.816万元,采取增价方式竞价,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竞买人在报名时需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45292.0896万元人民币。
四、竞买咨询及报名期限:有意竞买者请到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地址:海口市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五楼)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3号窗口查询,凭有效证件索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并按挂牌出让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报名时间:2019年8月15日9:00至2019年9月9日16:00(北京时间)。
五、挂牌时间、资格确认及挂牌地点:(一)挂牌起始时间:2019年8月30日9:00(北京时间)。挂牌截止时间:2019年9月11日16:00(北京时间)。(二)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于2019年9月11日16: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三)地点: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大厅。本次竞买活动挂牌报价阶段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
六、其它注意事项:(一)本次挂牌宗地用于开发建设商业综合体项目;(二)本宗地按现状出让;(三)竞买人竞得该宗地,建成后项目自持比例须不低于18%,自持物业用于集中商场经营;(四)该宗地项目建设鼓励采用装配式建造,若需要实施装配式建筑,应符合装配式建筑相关规定;(五)按照《关于印发<海南省建设用地出让控制标准(试行)>的通知》(琼国土资规〔2018〕7号)有关规定,鉴于该宗地不在省级六类产业园区范围内,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商务混合用地,属于房地产业中的零售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因此该地块的投资强度指标设定为1500万元/亩,年度产值及年度税收不设指标。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于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须与海口市商务局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六)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已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竞得人应在按现状交地后6个月内动工, 动工后3年内完成项目建设。超出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海南省和海口市的有关管理规定(七)挂牌成交后,土地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为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定金为成交价的10%;(七)挂牌成交后,土地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为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定金为成交价的10%;(八)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应当与挂牌人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挂牌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9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九)税金由竞得人按税法规定交纳,拍卖交易服务费按规定收取;(十)受让人凭土地出让金发票及完税证明等材料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0898)68531700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898)65303602
网上查询:www.landchina.com
http://zw.hainan.gov.cn/ggzy/ http://lr.hainan.gov.cn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8月8日
公告三:
海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19)第33号
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将市坡博坡巷片区棚户区C-7-10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挂牌方式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本次挂牌出让的宗地位于海口市坡博坡巷片区棚户区,土地面积为45323.46平方米(合67.99亩),土地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含商务金融用地30%),土地出让年限40年。目前地块安置补偿落实到位、地上附着物已清表、土地权利清晰、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土壤无污染,具备动工开发必需的条件。根据海口市坡博坡巷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控规报审成果,该宗地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商务(B1B2)混合用地;商业(B1)计容建筑面积≥70%,商务(B2)计容建筑面积≤30%,容积率≤4.0, 建筑密度≤56%, 绿地率≥15%, 建筑高度≤120米(局部允许高度为150米,*终以民航部门审批意见为准),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地下空间商业面积≤12000m2。停车位按照海口市技术管理规定计算。建筑风貌按政府要求进行管控。其它要求按《海口市坡博坡巷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地块分图则》执行。
二、竞买人资格:除法律法规另有限制以及存在在海口市行政辖区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或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以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申请。
(一)截止提交竞买资料当日,竞买人(或享有其控股权的母公司)须持有自有注册商业品牌在国内开发并持有总建筑面积超过200万平方米的集中商场,须提交房地产证复印件。
(二)非海口市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在海口市注册成立法人项目公司(持股须50%以上,不含50%)或全资子公司,由项目公司(持股须50%以上,不含50%)或全资子公司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并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的宗地起始价为77483.709万元,采取增价方式竞价,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竞买人在报名时需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46490.2254万元人民币。
四、竞买咨询及报名期限:有意竞买者请到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地址:海口市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五楼)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3号窗口查询,凭有效证件索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并按挂牌出让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5日9:00至2019年9月9日16:00(北京时间)。
五、挂牌时间、资格确认及挂牌地点:(一)挂牌起始时间:2019年8月30日9:00(北京时间)。挂牌截止时间:2019年9月11日16:00(北京时间)。(二)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于2019年9月11日16: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三)地点: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大厅。本次竞买活动挂牌报价阶段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
六、其它注意事项:(一)本次挂牌宗地用于开发建设商业综合体项目;(二)本宗地按现状出让;(三)竞买人竞得该宗地,建成后项目自持比例须不低于41%,自持物业用于集中商场经营,地下商业12000m2须整体自持经营;(四)该宗地项目建设鼓励采用装配式建造,若需要实施装配式建筑,应符合装配式建筑相关规定;(五)按照《关于印发<海南省建设用地出让控制标准(试行)>的通知》(琼国土资规〔2018〕7号)有关规定,鉴于该宗地不在省级六类产业园区范围内,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商务混合用地,属于房地产业中的零售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因此该地块的投资强度指标设定为1500万元/亩,年度产值及年度税收不设指标。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于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须与海口市商务局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六)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已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竞得人应在按现状交地后6个月内动工, 动工后3年内完成项目建设。超出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海南省和海口市的有关管理规定;(七)挂牌成交后,土地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为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定金为成交价的10%;(八)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应当与挂牌人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挂牌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9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九)税金由竞得人按税法规定交纳,拍卖交易服务费按规定收取;(十)受让人凭土地出让金发票及完税证明等材料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0898)68531700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898)65303602
网上查询:www.landchina.com
http://zw.hainan.gov.cn/ggzy/ http://lr.hainan.gov.cn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8月8日
公告四:
海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19)第36号
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将市下洋瓦灶棚改片区C0506-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挂牌方式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
本次挂牌出让的用地C0506-1地块位于美苑路以西、国兴大道北侧,面积14986.84平方米(22.48亩),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其中商务金融用地占比≥90%,零售商业用地占比≤10%),土地出让年限为40年。目前地块安置补偿落实到位、地上附着物已清表、土地权利清晰、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土壤无污染,具备动工开发必需的条件。该宗用地规划条件如下:用地性质为商业商务混合用地(B1B2),其中商务金融占比≥90%,商业占比≤10%;容积率≤6.0,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建筑限高≤200米。
二、竞买人资格
除法律法规另有限制以及存在在海口市行政辖区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或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以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申请。(一)竞买人或享有其控股权的母公司须为2019年《财富》杂志世界排名前500强企业。
(二)非海口市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在海口市注册成立法人项目公司(持股须50%以上,不含50%)或全资子公司,由项目公司(持股须50%以上,不含50%)或全资子公司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并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的宗地拟设起始价为29480.6130万元,采取增价方式竞价,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竞买人在报名时需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29480.6130万元人民币。
四、竞买咨询及报名期限
有意竞买者请到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地址:海口市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五楼)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3号窗口查询,凭有效证件索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并按挂牌出让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报名时间:2019年8月15日9:00至2019年9月9日16:00(北京时间)。
五、挂牌时间、资格确认及挂牌地点
(一)挂牌起始时间:2019年8月30日9:00(北京时间)。挂牌截止时间:2019年9月11日16:00(北京时间)。
(二)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于2019年9月11日16: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三)地点: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大厅。本次竞买活动挂牌报价阶段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
六、其它注意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的宗地主要用于引进国内外优质企业,打造智慧办公和绿色生态高端商务办公聚集区;(二)本宗地按现状出让;(三)该宗地项目建设鼓励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若需要实施装配式建筑,应符合装配式建筑相关规定;(四)根据《海南省建设用地出让控制指标(试行)》规定,鉴于该宗地不在省级六类产业园区范围内,且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商务混合用地,因此该地块的投资强度指标为3000万元/亩。以上出让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该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的同时须与海口市商务局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五)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已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竞得人应在按现状交地后6个月内动工, 2年内完成项目建设。从出让合同约定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满两年不动工开发的,按土地出让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闲置满两年的,报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海南省和海口市的有关管理规定; (六)挂牌成交后,土地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为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定金为成交价的10%;(七)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应当与挂牌人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八)税金由竞得人按税法规定交纳,拍卖交易服务费按规定收取;(九)受让人凭土地出让金发票及完税证明等材料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0898)68531700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898)65303602
网上查询:www.landchina.com
http://zw.hainan.gov.cn/ggzy/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8月8日
来源:网易海南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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