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9日(星期二)下午顾刚副市长在第二行政办公区8号楼4楼4003会议室主持召开研究《海口市商品住宅调控工作规划审批管理暂行规定》有关问题。市政府副秘书长林明,海口综保区、海口高新区、4个区政府分管负责人,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征收局、市法制局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听取了市规划局对《海口市商品住宅调控工作规划审批管理暂行规定》有关情况汇报。
经研究,议定如下:
一、请市住建局进一步与省住建厅对我市去年、前年的商品住宅销售面积进行沟通和核对,确保2017年商品住房项目的正常运行。
二、市国土局在供地时要计划周全,与市住建局做好用地衔接。
三、市规划局按照省政府113号通知落实好今年后期的商品住宅调控问题。
四、4个区住建局、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和保税区规建局申报的商品住宅(含酒店式公寓、产权式酒店)项目必须经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审查同意后方可核发规划许可证。
(原标题:重磅!海口市商品住宅规划许可进一步加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