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三自然资告字〔2024〕1号
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挂牌出让海棠湾国家海岸休闲园区控规HT07-01-01和HT07-01-0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关事项的批复》(三府函〔2024〕60号),经市政府批准,现将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开发建设要求
(一)挂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本次挂牌出让宗地位于海棠湾国家海岸休闲园区控规HT07-01-01和HT07-01-02地块,面积130619.38平方米,用地四至及界址坐标详见地块勘测定界图。其中:1.控规HT07-01-01地块面积为66229.95平方米;2.控规HT07-01-02地块面积为64389.43平方米。经核查《三亚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海棠湾国家海岸休闲园区控规HT07-01-01和HT07-01-02地块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城镇集中建设区)内,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根据《三亚海棠湾国家海岸休闲园区控规(修编)》成果图纸及《关于同意三亚海棠湾国家海岸休闲园区控规HT07-01-01、HT07-01-02、HT07-01-03、HT07-01-04地块及周边道路规划修改的批复》,该宗地用地规划性质均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用地代码:070102),对应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市场化商品住房)。
2024年1月13日,三亚市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海棠湾国家海岸休闲园区控规HT07-01-01和HT07-01-02地块用地具备净地出让条件的证明》,证明海棠湾国家海岸休闲园区控规HT07-01-01和HT07-01-02地块约196.02亩用地土地依法收回工作已完成。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已与被征地单位签订了《征收土地补偿协议书》和被收回单位签订了《国有用地收回补偿协议书》,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等款项已支付到位,相关征地材料现存于海棠区人民政府。目前地块上的附着物已清表,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地块周边可以满足施工建设所需的水、电供应,相关设备、机械可以进场施工作业。该宗地具备净地出让的条件。经我局核查,该宗地不属于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已经处置到位并组织供应的土地。
该宗地概况及规划指标等情况详见下表:
根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下达2023年市场化商品住宅用地计划的通知》(琼自然资用〔2023〕247号)精神,控规HT07-01-01和HT07-01-02地块已列入我市市场化商品住宅用地计划。
根据《海南省产业用地控制指标》及三亚市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关于出具海棠湾控规HT07-01-01和HT07-01-02地块竞买资格条件的复函》(三服园管函〔2024〕36号)的规定,该地块拟建设住宅项目,属于房地产业中的住宅用地,因此该宗地的投资强度指标为500万元/亩,年度产值和年度税收不设指标。以上出让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该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
结合该宗地所在区位、土地用途情况,本次拟出让宗地适用的基准地价情况如下:城镇住宅用地基准楼面地价为4660元/建筑㎡,折合土地单价为776.67万元/亩(设定容积率为2.5)。根据有资质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评估,并经评估专家小组评审通过,该宗地土地评估总价为240006.6718万元。具体情况为:1.控规HT07-01-01地块土地评估单价为18375元/㎡(折合1225.00万元/亩),土地评估价为121697.5331万元;2.控规HT07-01-02地块土地评估单价为18374元/㎡(折合1224.93万元/亩),土地评估价为118309.1387万元。
该宗地在办理农用地转用及征收手续时,涉及占用农用地。根据该项目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时易地补充耕地指标价格标准及《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的规定,该宗地涉及耕地开垦费3984.45万元,耕地占用税425.593万元。
综上,该宗地土地评估价、耕地开垦费和耕地占用税合计244416.7148万元。因此,确定以244417万元作为该宗地挂牌出让起始价。
(二)开发建设要求
1.竞买人须在竞买初审前与三亚市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对接,完全知晓该宗地《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内容。同时,竞买人须在签订《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三亚市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2.竞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要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和合同约定,及时动工兴建,并按合同约定期限建成,若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建成,应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延期。否则,市人民政府将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3.根据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住宅用地出让公告中增加物业管理相关条款的函》(三住建函〔2022〕3222号),竞得人需择优选取并委托诚信、业绩、管理水平较好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性价比高的物业服务,并鼓励及支持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物业服务收费参考政府参考价。同时需严格按照《三亚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4.根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本地居民多套住房限购政策及现房销售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建房〔2022〕105号)及《关于对海棠湾国家海岸休闲园区控规HT07-01-01和HT07-01-02地块是否配建安居房或市场化租赁住房意见的复函》(三住建函〔2023〕3933号)要求,该宗地无需配建安居房、市场化租赁住房,且建设的商品住宅须实行现房销售。
5.竞得人或其关联企业须在三亚海棠湾国家海岸休闲园区内配建安置房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及内容参照海棠湾林旺中安置区),配建金额不低于89190万元,并与海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具体配建协议。所配建安置房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须与HT07-01-01和HT07-01-02地块项目同步设计、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须无偿移交给海棠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单位。同时,竞买人须配合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6.该宗地应严格按照《海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四五”专项规划〉的通知》(三府〔2022〕295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实施的《海南省绿色生态小区技术标准》《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有关事项的通知》(琼建科函〔2021〕155号)及《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执行。同时,项目建设需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二、竞买事项
(一)竞买人资格范围: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竞买人或其关联企业须为《财富》杂志世界500强或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或省、市属国有企业,并承诺在海棠湾投资建设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7万平方米的主题酒店。同时,竞买人须出具书面承诺:如竞得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应严格按照规划的相关要求进行开发建设。该宗地竞买人资质由三亚市海棠区人民政府和三亚市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理委员会联合初审(先由海棠区人民政府审核竞买人资质,审核通过后交由三亚市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出具同意竞买的初审文件)。
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土地出让挂牌:
1.在三亚市范围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
2.在三亚市有闲置土地、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商品住房、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并未及时纠正的。
(二)根据2021年2月17日三亚市人民政府对《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调整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保证金缴交比例、土地出让金缴纳额度及缴款时间等有关问题的请示》的批示精神,该宗地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46651万元整(即挂牌出让起始价的60%)。三亚市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出具初审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1日。
竞买人竞得该宗地使用权,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后,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宗地的成交价款。同时,竞得人须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土地出让金。合同约定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应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完全部土地出让金;合同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分期缴纳期限不得超过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首次缴纳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金的50%,并按规定缴纳利息。逾期未付清土地出让金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由竞得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交易资料获取方式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信息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手册及其他相关文件。手册和文件可从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lr.hainan.gov.cn:9002)查看和打印。
(四)竞买申请方式
本次交易活动竞买申请环节采取线上方式进行,有意向的竞买人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按要求上传竞买申请相关文件,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竞买申请时间:2024年1月19日09时00分至2024年2月26日18时0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
(五)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时,须按照挂牌出让手册的有关规定足额缴存竞买保证金或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供竞买保证金。缴存竞买保证金的,应在网上交易系统上选定一家银行,系统将自动生成唯一的随机竞买保证金账号,保证金缴存银行一经选定不能更改,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入账时间为准;缴存的竞买保证金币种为人民币,不接受外币,且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所得,并出具承诺。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供土地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应向银行申请开立《土地竞买保证金保函》,纸质保函由银行将原件密封后直接指定专人送达或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给出让人指定地点由指定联系人签收,需在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送达,竞买人应审慎注意。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18时00分。
(六)资格确认
竞买资格审核开始后,出让人在2个工作日内、资格审核截止时间前完成竞买申请文件审核。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时应充分考虑网上交易活动的竞买资格审核时效,并进行审慎注意。
竞买人的竞买申请文件审核通过,且竞买保证金已按要求交纳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获得竞买资格。
竞买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2月17日09时00分至2024年2月27日18时00分。
三、挂牌报价时间及地点
(一)挂牌报价时间:2024年2月18日09时00分至2024年2月28日09时00分。
(二)挂牌网址: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lr.hainan.gov.cn:9002/)。
(三)网上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无竞买人报价,挂牌活动自动结束;有竞买人报价,网上交易系统限时5分钟在线询问,有竞买人在此规定时限内表示愿意参与网上限时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四、风险提示
(一)浏览器请使用IE11,其他浏览器可能会对网上交易操作有影响,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检查自己电脑和网络运行环境。网上竞买申请、资格审核、报价竞价程序按网上交易系统预先设定的程序运行,竞买人应先到网上交易模拟系统练习,熟悉网上交易的操作流程、方法。由于操作不熟练引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实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相关操作,系统注册及证书办理详见《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竞买人应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实施的任何行为,均视为竞买人自身行为或法定代表人合法授权的行为,该行为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并熟知交易规则和有关文件后,参加网上交易活动。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竞买人对交易规则、出让须知、建设用地使用权信息和使用条件、建设用地使用权现状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四)竞买人应该谨慎报价,报价一经系统接受将即时发布,不得修改或者撤回。竞买人应尽量避免在竞价截止时间前*后1分钟内进行竞买报价,以免因网络延迟等造成网上交易系统无法接受导致报价无效,出让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因竞买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损毁、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原因,导致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或进行申请的,其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五、确定竞得人原则
1.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并符合竞买条件,确定该竞买人为竞得人。
2.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确定出价*高且不低于底价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确定先提交报价者为竞得人。
3.在挂牌期限内无人应价或者竞买人报价均低于底价或不符合其他条件的,不确定竞得人。
4.在挂牌期限截止前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则对挂牌宗地进行线上竞价,出价*高且不低于底价者为竞得人。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竞买活动进行线上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报价。
(二)成交价款含耕地占用税,其他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缴纳。
(三)该宗地以现状土地条件挂牌出让。出让公告一经发布不得随意更改,出让公告或须知内容确需调整修改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四)交易业务咨询。
联系电话:
88364406
65303602
联系人:
赵先生(13807527707)
金先生(18189819777)
查询网址:
http://www.landchina.com
http://zw.hainan.gov.cn/ggzy/
http://lr.hainan.gov.cn
http://lr.hainan.gov.cn:9002/
(五)CA证书办理咨询。
办理机构:海南省数字认证中心
办理地址:海口市国贸大厦C座B栋一楼海南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三亚市政务服务中心17、18号窗口
咨询电话:0898-66668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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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18日
来源: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