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方案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建立指标全面、指向明确、横向可比、全省统一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力求评价工作研判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市场主体的*强烈痛点、助推破除阻碍各类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为持续推进和深化全省营商环境改革提供基础支撑。
评价范
围市县层面。对18个市县(三沙市除外)分别开展评价,力求研判各市县特性短板和共性问题。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层面。对现有11个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以下简称重点园区)分别开展评价,梳理呈现重点园区营商环境阶段性建设成果和有利于营商环境建设的因素和条件。省级层面。对营商环境进行整体评分,突出“全省一盘棋、全岛同城化”思路,对标国内标杆案例,对营商环境全面摸底。
工作时间安排和评价数据采集区间
年度评价。每年3月底前完成对上年度评价工作。评价数据采集区间为上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上半年度重点指标评价。每年8月底前完成本年度上半年度重点指标评价。评价数据采集区间为本年度1月1日至6月30日。评价根据当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及实际推进情况选取部分重点指标。
评价机制
指标体系
海南自由贸易港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包括24个一级指标、97个二级指标及若干评价要点(详见附件1 海南自由贸易港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总表)。
◆ 秉承对标国内先进水平目标,参照《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设定部分一、二级指标。
◆ 对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海南自由贸易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从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阶段性重点任务出发,突出海南自由贸易港特殊制度安排,总结提炼出“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人员进出自由便利”“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等6个一级指标。
◆ 坚持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结合海南现阶段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展,从时间、流程、成本、获得资源便利性等方面,评价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参与市场经营活动便利性。
评价方法
全域旅游新格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评价。指标设置:根据事权和服务事项范围,从海南自由贸易港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选取海南自由贸易港营商环境市县参评指标(详见附件2 海南自由贸易港营商环境市县参评指标)、海南自由贸易港营商环境重点园区参评指标(详见附件3 海南自由贸易港营商环境重点园区参评指标)、海南自由贸易港营商环境全省综合参评指标(详见附件4 海南自由贸易港营商环境全省综合参评指标)。数据来源:依据公开数据,收集各级政府已公开统计数据、政策制度类文件、新闻报道等。
依据数据公报,获取部分基础数据。
依据相关业务数据,收集评价期内全量工单统计数据、部门网上填报数据,组织少量电话访问,原则上不组织部门开展集中填报。
依据网上调研问卷,按10%的比例抽取符合样本条件的企业、行业机构填报网上问卷。实地调研,对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窗口或终端开展调查,选取部分调研问卷反映问题的企业进行回访验证。
评分方式:按照平均法,分级确定指标权重。采用前沿距离得分法计算便利度得分。其中,市县以*优市县为前沿、重点园区以*优园区为前沿,计算便利度得分。全省评价依据各市县常驻人口数量确定市县参评指标权重,计算全省便利度得分;对市县未参评指标,采用前沿距离法,通过调研确定全国前沿计算我省得分。同时,由省工商联同步开展海南省营商环境企业满意度调查,将省工商联等部门营商环境企业满意度调查纳入便利度得分,占总分值20%。
结果及应用
◆ 评价结果将形成市县、重点园区、省级3个层面的营商环境便利度分析报告。
◆ 评价结果纳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进程评价和市县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等,并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参考。
◆ 评价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改革建议将作为深化营商环境改革,推进制度集成创新的重要依据。
◆ 评价形成的典型案例和创新成果将作为先进经验在全省宣传并复制推广。
来源:海南自由贸易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