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汽车租赁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介绍,“34条标准”对汽车租赁经营秩序进行规范,提出经营者应按照诚信、守法的原则从事经营活动,严格遵守汽车租赁行业的有关政策、法令、法规和指示。
为减少消费纠纷,“34条标准”明确,《汽车租赁合同》应对租赁期间租赁车辆发生的费用予以确认。承租方原则上只承担车辆的燃料费、通行费、停车费及违章罚款。经营者承担租赁车辆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年检费、保险费及车辆正常的保养、维修费用(如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如因承租方人为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维修费,承租方应承担全部或部分。
据悉,为打造汽车租赁行业良好营商环境,三亚汽车租赁行业协会今年成立了投诉纠纷调解委员会,受理12345热线、12301热线和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各类纠纷办件,专人负责调解,截至目前已调解400余起,调解满意率达90%。
来源:海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