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三亚市生态环境局近期就《三亚凤凰岛二期项目拆除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下称《报告书》)做出批复,认为拆除工程可行。在凤凰岛可以看到,已有施工队伍进入二期,该岛正在由内而外进行拆除作业中。
凤凰岛二期工程于2014年4月正式开工建设,2016年完成填海工程,码头岸线总长1610米,面积约49.41公顷,接近70个标准足球场大小。
三亚市生态环境局批复《报告书》,认为在建设单位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生态保护与生态补偿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考虑,工程拆除可行。将拆除凤凰岛二岛人工岛49.41公顷,拆除岸壁式沉箱码头1610米。
上述拆除内容与记者此前获得的公示版《报告书》一致。该《报告书》由三亚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委托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制作。
公示版《报告书》显示,凤凰岛二期拆除工程是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的两轮督察。2017年7月,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提出,“由于(凤凰岛)填岛造成水流变化并降低水体交换能力,三亚湾西部岸线遭到侵蚀、三亚河污染加剧等不良后果已经显现。”2020年5月,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认为,海南仍存在对第一轮督查整改工作不力等问题,其中三亚市未依据*新评估意见开展凤凰岛填海项目区生态修复,修复治理大打折扣。
据公示版《报告书》,拆除工程主要内容为:拆除凤凰岛二岛人工岛49.41公顷,拆除岸壁式沉箱码头1610米,拆除比例为100%。预计拆除工期30个月,拆除后该部分恢复为海域。
《报告书》介绍,为了减少悬浮物对周边水体造成污染,拆除施工利用现状护岸及码头结构作为防护屏障,由内向外进行拆除。
公示版《报告书》认为,凤凰岛二期项目拆除工程实施后,凤凰岛对三亚河口外海域的“束缚”作用有所降低,河口涨落潮流速略有增大,大潮涨急时刻*大均可达约35厘米/秒,在大潮落急时刻*大流速可达57厘米/秒。一定程度上提升三亚湾东部受纳水域的水体交换能力,有利于恢复三亚湾海滩前沿波浪效果,对于防淤和防污染均会产生促进作用,符合该功能区的海域整治要求。
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