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做好境外及涉疫地区疫情输入防控工作,9月12日,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及涉疫地区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的通知》,对入境人员和有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提出疫情防控要求。
一、入境人员严格落实“14+7+7”健康管理措施。即入境后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自我健康监测。14天集中隔离期间,第1、7、13天开展核酸检测;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第2、7天开展核酸检测;7天自我健康监测期间,第7天开展核酸检测。核酸检测每次均采集鼻咽拭子。对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单人单间或家庭封闭管理“足不出户”)条件的,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居家健康监测的,其家属第2、7天开展核酸检测。
二、14天内有福建莆田等地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琼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之后,继续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三、14天内有涉疫区旅居史(国内中高风险所在地级市、区,下同)的,持48小时内两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行。未持有核酸检测证明的,抵琼后在口岸进行核酸检测,各口岸可视具体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等待结果,个人做好健康监测。
四、 共同居住生活的亲属有28天内境外旅居史的入园入学儿童,接到本通知后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继续就读。
五、各市县要密切关注全国各地疫情形势,及时掌握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情况,依法依规落实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琼人员、红黄码人员、外省口岸入境人员排查,精准科学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健康管理服务措施,坚决做到“应排尽排、应检尽检、应管尽管”。
来源: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