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申报2022年省重点(重大)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以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制造业为主导,围绕产业发展、民生公共服务、“五网”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谋划2022年省重点(重大)项目。
申报条件
※ 申报项目:
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海南省“十四五”规划等提出的发展方向。
符合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重大决策、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
符合“多规合一”和海岸带开发与保护要求。
社会投资项目要完成备案以及建设用地征收等工作,政府投资项目要完成可研报告或初步设计审批,取得用地预审等支持性文件,2022年必须开工建设。
具有较大投资规模和带动作用,年度计划投资在1亿元(含)以上。
※ 总建设工期4年以上的项目,按总体规划、分期实施的要求,根据年度建设内容,分年度、分单体项目,分若干期列入年度省重点(重大)项目计划。
※ 培育产业集聚,省委、省政府公布的11个重点产业园区内的产业项目优先纳入省重点(重大)项目投资计划。申报范围
※ 产业发展类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制造业等产业项目。
※ 低碳、生态环保类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装配式建筑、生物降解等。
※ 民生公共服务类学校、医院、疾控中心、文体中心、安置区工程、老旧小区改造、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等。
※ “五网”基础设类路网:机场、港口、公路、铁路、轨道交通等光网:光纤网络、移动通信网络、4G网络、5G网络等电网:核电、气电、抽水蓄能、智能电网、电网主网架等气网:LNG气站、天然气管道、天然气管网等水网:水系连通、水利枢纽、灌区、供水设施等申报类别
※ 竣工项目“4·13”以来开工或上一年度已列入省重点(重大)项目投资计划在建,当年建成竣工投产的。
※ 续建项目“4·13”以来开工或上一年度已列入省重点(重大)项目投资计划,当年需要继续加快投资进度和实物工程量的。
※ 新开工项目当年必须开工建设的。
※ 预备项目要求当年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尽可能争取在当年内具备开工条件的。申报程序和时间
各市县、单位组织本市县(单位)相关部门开展2022年省重点(重大)项目申报工作。
10月21日前,将申报项目录入海南省发改委投资项目服务平台项目库。
11月10日前,以市县政府(省级单位)名义以正式文将项目计划、项目用地四至范围界线坐标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预备项目请按《海南省2022年省重点(重大)预备项目投资计划表》格式填写,与项目计划一并报送。
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子怡、陈琼珮
联系电话:65364223,18508921402
平台技术支持人员:夏琅平,13767044371
来源:海南省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