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南国都市报记者从海口市住建局获悉,将继续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按照国家住建部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因城施策、科学定价”原则,今后不再搞“一刀切”,而是根据每个项目不同品质、规模、配套、造价等因素进行定价,但是均价仍稳控在17000元/平方米左右。
据了解,2019年9月份,海口市发改委官方网站已经通过了一商品楼盘住宅的价格备案。
9月24日,海口市发改委官网《关于海南阳光美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海域阳光二期(B区)项目9#楼住宅、车位价格备案的通知书 》中显示:根据《海南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琼价费管〔2018〕295号)《海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琼价价检〔2011〕195号)和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准予备案》。
开发企业应按要求将该楼盘的“一套一标”的备案价格在明显的地方设立明码标价牌;备案后的项目如需调高价格的必须重新申报价格备案,禁止随意涨价行为。
自通知书印发之日起30日内需到市住建部门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审批,逾期未办理的海口市发改委一年内不再重新出具通知书,需在一年后重新办理商品房价格备案,取得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通知书。
通知中的附件显示,海域阳光9#B区的89套住宅,申报备案价格达到了17440-17450元/平米,均价为17445.28元/平米,超过海口此前17300元/平米的限制。
据了解,2018年至今一段时间以来,为了稳定海口房地产市场,海口商品住宅备案价格一直控制在17300元。
不过,房地产市场一直存在海口将放开备案价格限制的声音。其实,废除商品住宅备案价格“一刀切”的政策,早在今年初就已经有官方表态。
今年3月15日,2019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就曾提出:加快建立长效机制。继续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调控力度不放松,调控政策不走样,构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因城施策、分类指导。
省住建厅厅长霍巨燃在会上表示,虽然此次国家关于建立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第一、第二批试点城市中没有海南,但各市县要切实担负起调控主体责任,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为目标,落实因城施策、分类指导的要求,继续严格执行全域限购等政策,保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坚决遏制房价上涨。关于房价的总要求,总的原则是均价不能上涨,同时要避免采取“天花板”一刀切方式,按区域和项目科学合理定价。
针对微信朋友圈传播的内容,海口市住建局回应,按照国家住建部和省委省政府要求,按照国家住建部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因城施策、科学定价”原则,今后不再搞“一刀切”,而是根据项目不同品质、规模、配套、造价等因素,对每个项目定一个价,但是商品住宅均价仍稳控在17000元/平方米左右。
据介绍,今后海口市商品住宅价格不会永远不动,而是与海口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速,以及物价增长同步。目前,海口市生产总值增长水平在7%-8%,按照这样计算,商品住宅确实具备品质高、配套全、成本高等条件的,价格每个月增长将放松86元/平米,一年放松不到1000元/平米。
同时,海口市周边的商品住宅价格还会降低。像云龙镇、红旗镇、灵山镇等海口市区周边不具备优良配套的商品住宅,价格会严格控制在1.2万/平方米、1.3万元/平方米较为合理的价格,不能因为配套好的商品住宅卖17000元/平米,而郊区也卖这个价格,趁机抬房价是不允许的。
此外,从房地产管控长效机制,海口市住建局正在将科学定价方案上报海口市政府和海南省政府,待公布后会有全面解读。
来源: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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